第七章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第三节 项目设计协议与合同文本
项目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甲方或称委托方、发包方)与设计单位(乙方或称承包方、承接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此类合同中,委托方通常是装饰裝修工程项目的业主或者项目管理部门;承包方是持有与其承担的委托任务相符的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合同,承包方完成委托方的设计项目,委托方接受符合约定要求的设计成果,并付给承接方相应的设计费报酬。
从设计的商业角度和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应起着桥梁作用,项目设计合同作为经济、法律、管理三合一的载体,是设计人和发包人对装饰工程设计全过程的履约依据,在市场经济中维系着设计和甲方等各个方面的信誉品牌和经济利益关系。项目合同类似装饰装修施工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为完成工程设计项目而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
项目设计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对项目设计的基本权益、基本要求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草签的相对简化了的意向性协议。待双方逐步对项目进行深层次可行性研究并取得共识后,双方再签订正式的设计合同。与项目设计合同有一定概念性区别的是,项目设计十协议的“签订”,有“订”的意思,并非具有完全法律效力,而项目设计合同的“签订”概念,则含有“定”的意味。
一个项目设计任务的获得,一般应通过招投标或者设计方案的竞投来确定设计单位。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技术标的科技含量包括对艺术效果的要求应是比较高的,设计技术标是设计合同重要的技术性依据。因此,项目设计合同中甲方(或称发包方)的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等技术性条款,是履行设计合同技术工作的主要依据。
项目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文件的设计范围、技术依据、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一个科学、规范、严谨、合理的设计合同,不仅有利于甲方的切实利益,即以较为合理、科学的经济投资,创造出较为理想的质量、安全、技术、艺术与经济效益,同时也给设计方在履行设计合同的义务中,使知识、技术、艺术、责任和信誉得以良好施展和发挥。显然,合同技术条款的详细与明确,有助于制约双方互相扯皮与违约行丁为,项目设计合同的签订应倍加关注合同条款的技术性、科学性与规范性,并重点注意以下几项合同技术性要点:
1)明确合同中国家相关法规。应根据项目的需要,写明相关法规的条款作为合同文件的依据。
2)明确设计合同中的项目内容。名称、范围、阶段、等级、投资及付款,合同文件语言要求、度位及货币种类,设计期限、违约及其他约定事项。
3)明确甲方责任。对其提交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同时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文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设计。
4)明确设计方责任。设计方应在设计中对国家的有关法规负责,同时明确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5)明确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投标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或合同以外项目实施,同时设计人也不得将投标方方案向外泄露或在其他项目重复使用。
6)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签订应强调其平等与对等性,同时对双方具有制约性。
7)明确项目其他约定。如果甲方要求设计人增加工作量、文件资料数量,或工程主材由甲方采购时,明确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与资料中对有关装饰材料、配件和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性指标,但设计人不得标明生产厂家、供应商等约定及合同内容以外的各类约定,同田也包括设计方对甲方的一些约定。
鉴于项目设计合同技术性条款的明确要求,合同的技术性条款约定与签订,应是越严密,可操作越强,设计工作就越彰显其高效。
当事人双方需遵守项目的有关程序,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合同文本签订,对文本条款以外的其他约定事项,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一日合同签订生效,即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方从签订项目合同伊始,就对发包人承担设计项目的安全、技术等法律责任。因此,设计单位无论是法人代表,还是设计负责人或具体设计人员,均应坚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严谨、创新,努力贯彻设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项目设计合同和设计方案的技术含量,尽量减少其中的随意性和不科学因素。
附设计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
程 地 点: 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0年三月
发 包 人:_________
设 计 人: 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_________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作相应调整。
第八 条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8,计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 条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_________伸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 定 代 表: (签字) 委 托 代 理: (签字) 项 目 经 理: (签字)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 案 号: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 设计人名称: (盖章)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江西十大装饰公司排行 江西十大装修公司 南昌十大装修公司 江西十大设计公司 江西十大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