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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纠纷”化解记:找朋友装修新房 因材料产生分歧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点击:1122 次数 

近日,在黄骅法院法官的见证下,黄骅的韩某退给朋友程某7000元钱,两人和好如初。

原来,程某想装修新房,找到开装修设计公司的朋友韩某帮忙。程某给了韩某1.4万元,并与韩某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装修合同。就在装修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程某要求韩某退钱,遭到韩某拒绝,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找朋友装修新房

因材料产生分歧

去年5月,黄骅的程某有两套新房需要装修,于是他找到开装修设计公司的朋友韩某。

听了程某的要求后,韩某根据程某新房的布局,设计出了3D装修效果图。韩某承诺,给朋友程某装修新房,他一定会选择较好的装修材料。

程某对韩某提供的设计效果图比较满意,便与韩某的设计公司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装修施工合同,但未签订设计合同。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韩某转了1.4万元。

装修是件很繁琐的事,环节较多、细节琐碎。在装修过程中,程某一家对装修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双方产生了分歧。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程某表示,他不再需要韩某的设计公司装修新房了,要求韩某退还已付的1.4万元。


该退多少钱

双方各说各理

到底要不要退钱?如果退的话,需要退多少?就在此时,程某和韩某均发现,两人的交情让双方都忽视了一些细节。两人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并未对装修材料进行明确约定,也未涉及定金、设计费等事项。

对于程某的退款要求,韩某自然没有答应。两人各说各的理,争执不下。最终,昔日的一对好友闹到了黄骅法院。

黄骅法院的滕奉朝法官与韩某、程某分别取得联系,双方均向法官倾诉自己的苦衷。程某表示,韩某从没跟自己说过设计费,那就说明新房设计是免费的。如果当初韩某不出示设计效果图,他也不会与韩某签订装修施工合同。

韩某则认为应该按标准向程某收取设计费,不能白付出。他表示,程某支付的1.4万元中,7000元是定金,7000元是设计费。他的手中有自己写的收据存根,只是程某没有在上面签字予以确认。

程某则表示,他从未收到过相应的收据。

法官一边听双方倾诉委屈,一边对两人进行劝解。但两人情绪对立严重,单方面沟通收效甚微。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到法庭面谈。


法官耐心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近日,此案如期开庭。法官给予程某和韩某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刚开始时,程某一家与韩某都情绪激动。见到法官耐心听他们倾诉,尊重他们的意见,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

法官趁热打铁:“装修过程中,双方出现分歧很正常。你们还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应更能理解对方。新房装修是件喜事,协商解决问题不会伤害你们之间的朋友情谊……”法官说完,程某和韩某经过考虑后,都同意调解。

随后,法官继续劝说韩某:“当初你们彼此信任,才达成这笔交易。但装修工程毕竟没有完成,由于双方产生分歧导致交易中断,于情于理你都该退还装修款。”

“装修期间,韩某一直忙前跑后的,设计装修效果图也花了不少心思。你们一家人也认可韩某的设计方案,理应支付设计费。”法官又劝说程某。

听了法官一席话,程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欠妥,就之前的态度向韩某致歉。韩某也因为没能完成装修向程某表达了歉意。双方解开心结,当场握手言和。

在法官的见证下,韩某当场退还给程某7000元。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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