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取费参考标准(试行)》
(2023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室内装饰设计行业,尊重和肯定设计师的劳动价值和创作成果,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以下简称“省室协”)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室内装饰行业设计需求,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认证及组织设计机构和设计师讨论、修改,制定本《江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取费参考标准(试行)》2023版(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在满足国家部、省级相关规范标准(详见附件)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指导我省室内装饰行业设计机构和设计师按《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取费。
一、总则
1.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取费是指设计方根据发包方的委托,提供工程项目的初步概念设计、正式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空间环境艺术照明设计、空间艺术陈设设计、室内暖通及水电系统设计、室内智能化弱电系统设计、施工跟踪服务等服务内容所收取的费用。
2.发包方与设计方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设计面积、项目类型、复杂程度在《标准》指导的取费区间内协商确定设计收费金额。
3.本《标准》所述面积明确为外轮廓建筑面积。
4.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方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取费由发包方与设计方协商确定。
5.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中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方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方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取费由发包方与设计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6.由境外设计方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方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设计费用。
7.取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服务费用,国家有取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取费规定的,由发包方与设计方协商确定。
二、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室内设计方案图(含设计方案说明和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2.平面/照明布置图;
3.地面材质及拼花图;
4.开关、照明、插座定位图及管线图;
5.空间立面图和剖面图;
6.特别造型大样图;
7.主材(含木材、板材、门及门套、灯具、家具等)说明或材料明细表。
三、适用《标准》资格
为了规范室内装修装饰设计行业,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本《标准》鼓励设计师持证上岗。倡导设计师通过培训考核,持有专业证书从业。本《标准》现阶段暂认定以下专业证书:
1.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设计师专业会员”;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上述证书均需由省室协登记备案。
四、“设计师专业会员”与职业技能等级的对应与划分
1、助理室内设计师(三级/四级/高级工);
2、中级室内设计师(二级/技师);
3、高级室内设计师(一级/高级技师);
4、资深室内设计师(一级/高级技师);
注:已取得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建筑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从事室内设计可参照上述等级标准取费。
江西省室内装饰工程取费标准
设计空间类别 | 设计面积(m2) | 设计单价(元/m2) | 备注 | |
公共 空间 | 酒店空间 | S≤1000 | 400 ~ 500 | 小型 |
1000<S≤5000 | 300 ~ 400 | 中型 | ||
5000<S≤10000 | 200 ~ 300 | 大型 | ||
S>10000 | 100 ~ 200 | 超大型 | ||
商业空间 | S≤300 | 300 ~ 400 | ||
300<S≤1000 | 250 ~ 300 | |||
1000<S≤3000 | 180 ~ 250 | |||
S>3000 | 100 ~ 200 | |||
办公空间 | S≤150 | 400 ~ 500 | ||
150<S≤500 | 300 ~ 400 | |||
500<S≤2000 | 200 ~ 300 | |||
S>2000 | 120 ~ 200 | |||
餐饮空间 | S≤500 | 400 ~ 600 | ||
500<S≤1000 | 300 ~ 400 | |||
1000<S≤3000 | 200 ~ 300 | |||
休闲娱乐空间 | S≤300 | 500 ~ 600 | ||
300<S≤800 | 400 ~ 500 | |||
800<S≤1500 | 300 ~ 400 | |||
S>1500 | 200 ~ 300 | |||
公共 空间 | 展陈空间 | S≤300 | 500 ~ 600 | |
300<S≤1000 | 400 ~ 550 | |||
1000<S≤2000 | 300 ~ 400 | |||
S>2000 | 200 ~ 300 | |||
医疗空间 | S≤500 | 300 ~ 500 | ||
500<S≤2000 | 200 ~ 300 | |||
2000<S≤10000 | 150 ~ 180 | |||
S>10000 | 100 ~ 150 | |||
文教体育空间 | S≤500 | 180 ~ 300 | ||
500<S≤2000 | 150 ~ 260 | |||
2000<S≤5000 | 120 ~ 220 | |||
S>5000 | 100 ~ 180 | |||
地产 空间 | 售楼部、会所 | S≤500 | 350 ~ 400 | |
500<S≤1500 | 300 ~ 350 | |||
S>1500 | 200 ~ 300 | |||
样板房 | S≤150 | 500 ~ 600 | ||
150<S≤300 | 400 ~ 500 | |||
S>300 | 300 ~ 400 | |||
住宅空间 | S≤100 | 15000元 ~ 20000元/套 | 此项按套收取设计费用。 | |
100<S≤200 | 200 ~ 300 | 按建筑面积收取。 | ||
S>200 | 300 ~ 400 | 同上 | ||
别墅 | 300 ~ 500 | 同上 | ||
软装空间 | S≤100 | 5000元 ~ 10000元/套 | 此项按套收取设计费用。 | |
100<S≤200 | 200 ~ 300 | 按建筑面积收取。 | ||
S>200 | 100 ~ 200 | 同上 | ||
室内智能及环境艺术 照明设计 | S≤500 | 25 ~ 50 | 采用室内装饰工程造价取费标准时,室内照明工程设计取费基价为此设计空间类别相应面积对应的设计单价中的起步价。 | |
500<S≤1000 | 20 ~ 40 | |||
1000<S≤3000 | 18 ~ 28 | |||
3000<S≤5000 | 13 ~ 23 | |||
S>5000 | 10 ~ 18 |
注:本《标准》所述为高级设计师取费标准。中级设计师按本标准报价下浮30%;初级设计师按本《标准》报价下浮50%;资深设计师和发包方指定设计师的,则由发包方与设计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
五、本《标准》为省室协根据江西室内装饰市场状况,在现阶段实施的行业指导价。供需双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委托项目的难易程度、设计内容的复杂程度、设计要求的高低程度以及设计师的资格、设计方的资质等级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省室协倡导优质优价。
六、如果设计方所承接的项目是异地工程,而委托方又需要设计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委托方还必须另外支付差旅费以及技术指导费(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七、如建筑特殊或对装饰装修有特殊要求的设计,设计取费可另行商议,不受上述取费标准的限制。
八、本《标准》是维护我省室内装饰设计市场规范有序、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质量的重要文件。各成员单位、装饰公司、设计机构应按照《标准》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设计取费工作,并通过本《标准》的实施,达到全面推动我省室内装饰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供需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各相关单位在试行实施本《标准》的同时,请注意收集社会各界对本《标准》的反映、意见,以便后续修改、调整。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省室协。
意见反馈电话:0791-86397521,邮箱:jxida_hr@163.com
附件: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应符合的规范和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20
6.《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
9.《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T 41-2014
10.《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11.《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
1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
13.《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2017
1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 67-2019
1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DB36/T 1754-2023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江西十大装饰公司排行 江西十大装修公司 南昌十大装修公司 江西十大设计公司 江西十大设计师